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威海校区海洋科学接收调剂工作方案

2025-04-07 {发布人}

一、调剂专业及名额

计划类型

学位类型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研究方向

拟接收调剂人数

非专项计划

学术学位

0707

海洋科学

海洋化学

12

说明:根据实际调剂复试情况,调剂接收名额可能会有调整,拟接收调剂人数以实际拟录取为准。

二、调剂要求

根据2025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调剂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调剂学科报考条件,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满足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在我校的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线,且满足调入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接收调剂学科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海洋科学

300

50

42

70

70

3.满足下表(学术要求表)中所列学术要求。

4.不接收各类专项计划及同等学力的考生调剂。

调剂学术要求表:

调剂

学科代码

调剂学科名称

学术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学科

初试科目

拟接收人数

0707

海洋科学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085600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

070300化学

业务课二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828)物理化学

12

三、调剂报名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在2025年4月8日8:00-4月8日20:00期间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报名均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结束后,学院依据报名调剂考生在第一志愿学科中的初试成绩排名,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相同者将按照考生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成绩之和依次排序,择优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若生源不足,按实际生源数进行复试。我院将于2025年4月9日12:00前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根据复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将依次递补。

四、调剂复试

1.复试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

2.复试时间

面试时间初步定为:4月9日下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线上面试形式,总分100分。面试内容包含4部分,具体如下:

(1)综合素质(25分):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质、精神面貌、专业认知以及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

考生需准备2-3分钟的中文自述(不能用ppt等辅助材料,要求不能说考生本人姓名),内容可包含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既往学业成绩及大学阶段表现、科研及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2)学术能力与潜力(25分):考察学生对本学科国内外前沿课题的了解、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已经具备的能力、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

考生可准备本科毕业设计内容,参与过的科技创新活动和项目等内容,可说明其与海洋科学学科的关联性。

(3)外语听力及口语(25分):考察学生外语能力(听、说、翻译等),英语四级/六级等外语成绩。

考生需准备1-2分钟的外语自我简介(不能用ppt等辅助材料,要求不能说考生本人姓名)

(4)创新能力(25分):考察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灵活应用能力和思维活跃度,测试学生知识掌握的广泛程度和知识创新求变能力。

考生可准备未来拟从事海洋科学研究方向相结合的初步科研设想等内容。

4.成绩计算

调剂复试满分100分。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调剂复试成绩

5.调剂录取

按调剂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调剂申请志愿和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调剂复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复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通过复试的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或其他专业“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调剂专业的调剂复试资格和拟录取资格。

6.其它

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将资格审查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15765571617@163.com,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打包成一个文件夹,以“准考证号+姓名”的方式命名。邮件主题与材料命名相同,邮件内容中注明报考专业-考生姓名-一志愿报考学科-考生编号后四位(例如:海洋科学-张三-化学工程与技术-0001)。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具体要求详见《复试资格审核材料》附件.pdf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调剂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调剂拟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五、信息公开

调剂拟录取公示期为7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话、邮箱:0631-5687230,15765571617@163.com

七、监督与复议

监督电话:0631-5687938

地  址: 主楼 H268B

邮  箱:mahaiying@hitw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