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教授委员会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第三届)


主  任:姜  杰

副主任:吴彦超

成  员:尤  宏  朱永明  任秀莲  闫培生  吴彦超  马海鹰  张瑛洁  陈国福  

            赵  燕  姜  杰   

秘  书:陈国福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委员会职责


    根据学校教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结合海洋学院实际情况,经教授委员会讨论,拟定“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职责”如下:

(一)审议人员编制、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及人事制度的重大政策与措施。

(二)审议学科发展规划、教学计划、专业设置及实验室建设。

(三)指导学院教学督导组具体工作。

(四)审议科研工作规划、重点实验室与科研平台建设规划、重要科研项目立项以及重要科技成果评审。

(五)初步审议人才引进、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条件和标准,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考核与评价;审议岗位考核与激励措施。

(六)依照聘用合同,对各系部人员进行业绩考核与综合评价,为继续聘用或解聘提供依据。

(七)推荐荣誉教授及各类兼职教授的候选人;推荐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及各类重要荣誉、奖励。

(八)系(部)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审议的事项,以及其它按国家或学校规章制度应当审议决策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