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2-2023学年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评选细则

2023-10-01 {发布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哈工大学〔2021〕119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及校区“关于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海洋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细则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

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前50%,且家庭经济困难(上一年度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库),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申请者

家庭经济困难年度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库,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预科、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二等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年3000元,按月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年3300元。本科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评选小组

组长:曹竞

组员:刘利军、宋明明、王晓冰、谢洪波、专家学者代表1人、班主任代表1人、学生代表1人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

A:国家奖学金

电子版材料:《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国奖审批表”、《附件9:国家奖学金报名汇总表》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国奖汇总表”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国奖证明材料”

纸质版材料:《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B:国家励志奖学金

电子版材料:《附件3: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励志审批表”、《附件10:国家励志奖学金报名汇总表》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励志汇总表”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励志证明材料”

纸质版材料:《附件3: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C:国家助学金

电子版:《附件4: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附件6: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

纸质版:《附件4: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提交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以个人为单位打包文件,电子版文件夹材料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10月6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hithyxgb@163.com纸质版材料10月7日中午11点前送至办公室H256不接受替换或超时提交

国家助学金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三)评选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本单位评审细则。本单位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应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报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

时间:2023年10月8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评选奖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准备材料:

国家奖学金参评者需准备3分钟ppt展示(请于10月8日上午10点前将ppt发送至邮箱hithyxgb@163.com)

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者需准备3分钟发言,以说明个人事迹及家庭经济情况为主。

国家助学金评选另行通知。

时间安排

106-7日,学院对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108日下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联评;

109日,学院公示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

109-10日,学院组织学生填报学工系统并将初审名单上报校区学工处;

1010-12日,威海校区完成在学工系统中对校区国家奖学金材料的初审审核,上报本部;

1013-14日,学校对威海校区审核通过的国家奖学金获评人选进行审核,并将信息导入全国国家奖学金资助管理系统,生成规范的《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反馈至校区;

101515:00前,各学院上报经学生本人、辅导员、学院学工负责人签字盖章的《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材料;

1018-24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完成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复审并公示;

1025-29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主管部门。

备注:相关附件以辅导员发布为准。

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