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2023年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导向,对标四类杰出人才培养目标,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优良传统,强化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评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激励广大学生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一)学生奖项
1、个人奖项:选树一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本奖项设置优秀学生(修身立德奖、实学实干奖、强健体魄奖、启智润心奖、诚实劳动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
2、集体奖项:选树一批在助力同学道德培养、学业发展、体育运动、审美培养、劳动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集体。本奖项设置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集体、十佳团队。
(二)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
2、集体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三)荣誉奖项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二、评比范围
1、学生奖项的评选范围: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其中十佳大学生应为在读本科生,十佳英才应为在读研究生;十佳集体应为本科生集体,十佳团队应为研究生集体。
2、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的评选范围:在岗一年及以上的辅导员、班主任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3.荣誉奖项: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我校在职教职工。
(2)民族团结进步奖: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学生集体。
三、评选要求
以上奖项的参评要求按文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比表彰办法》(见附件1)来执行,其他要求参考附件《2022威海校区评优补充说明》。其中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由学院组织评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评选形式
(一)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以上奖项采用联评的形式,由申报的学生或班级代表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展示,个人类奖项限时三分钟,班级类奖项限时五分钟。
最终成绩由评审小组联评打分得出。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以上奖项采用函评的方式,由申报人填写对应材料,班级推荐,班主任审核,学院审核。
每班需根据分配名额进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推荐顺序,并要请班主任审核签字,上交学院经评审小组审核,确定人选。
(三)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由学院推荐后、校区评审确定;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由校区推荐后学校评审确定。由申报的学生或班级代表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展示,个人类奖项限时三分钟,集体类奖项限时五分钟。
(四)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优秀思政工作者(班主任)根据先进班集体评选结果按联评排名确定。
五、申报材料
(一)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
1、电子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见附件9:学生申报材料)、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学生奖项汇总表),命名格式为:年级-姓名(班级负责人)-奖项。
2、纸质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见附件9:学生申报材料)、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电子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或申报表(见附件9:学生申报材料、附件7:教职工申报材料),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学生奖项汇总表)命名格式为:年级-姓名-奖项。
2、纸质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或申报表(见附件9:学生申报材料)、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1、电子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见附件8: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类申报材料)、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荣誉奖项汇总表),命名格式为:年级-姓名(班级负责人)-奖项。
2、纸质版材料:对应的登记表(见附件8: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类申报材料)、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各奖项登记表或申报表为学校上报材料,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学院将严格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更换或补报。
10月8日下午5点前,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给辅导员,纸质版材料交至H256B辅导员办公室。
六、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7日-8日:个人申报,班级推荐;
2023年10月9日:学院评审,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
2023年10月10-12日,学院联评(联评QQ群号:932762639);
2023年10月13日,学院公示获奖名单并上报学工处;
2023年10月13日-16日,威海校区组织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校区候选人联评,威海校区报送材料电子版至本部,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3年10月19日-11月2日,学校组织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及荣誉奖项评审;
2023年11月3日-10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对人选进行公示;
2023年11月中下旬,组织表彰。
七、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次评优评审要求及各年级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组长:马海鹰
副组长:曹竞、刘海萍、王珊珊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班主任代表、刘利军、宋明明、王晓冰、谢洪波。
八、相关要求
此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相关附件以辅导员发送为准。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