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委员会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第四届)
主 任:姜 杰
副主任:吴彦超
成 员:曹立新 高昌录 朱永明 马海鹰 赵 燕
秘 书:陈国福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委员会职责
根据学校教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结合海洋学院实际情况,经教授委员会讨论,拟定“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职责”如下:
(一)审议本单位学术规划和学术标准,包括学科发展规划和计划、教师岗位聘用和晋升标准,学术评价和奖惩细则等。
(二)审议本单位的人才培养政策,包括学生培养方案、教 学计划、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评价方案等。
(三)评议本单位的教师工作,评议新聘教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兼职教授等人选,评议本单位教师年度或聘期工作 等。
(四)向校区推荐人才计划人选及科研成果,包括各类人才计划的候选人、教学及科研成果奖励候选项目等。
(五)调查和仲裁本单位的学术道德事件,包括学术造假、成果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