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布署2020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一、 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具体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19-20学年)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转专业之后)
(2)综合测评(19-20学年)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转专业之后)
(3)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见校园网附件。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发放。
3.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各班申报同学10月26日上午10:00前交到H楼256室各自辅导员老师。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27日中午12点到H254会议室,进行答辩(不用PPT),时间在3分钟以内。10月10日下午16:00点前,公布结果。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上一学年和本学年都被确定为贫困生)
(2)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19-20学年)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转专业之后)
(3)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各方面表现优秀。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月500元,分10个月发放。
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请各班申报同学10月26日上午10:00前交到H楼256室各自辅导员。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27日中午12:30到H254会议室,进行答辩(不用PPT),时间在2分钟以内。10月10日下午16:00点前,公布结果。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贫困生认定范围内)。国家助学金具体申请条件详见校园网通知。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请各班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后上交确认名单,各班生活委员统一收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都交),10月29日上午10:00前交到H楼256室各自辅导员。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
四、评审小组
主任:吴琼 副主任:刘利军、曹竞、刘文军
委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